盐城工学院大学科技园

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    编辑:陈思敏    审核人:赵云峰    文章来源: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     点击数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15日    

各设区市 、县( 市)科技局,各民营科技企业协会(促进会), 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》 和《省科技厅 省工商联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 展的实施意见》( 苏科高发〔2019 〕34 号),加强对民营科技 企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 ,培育创造新技术、新业态和提供新供 给的生力军 ,构建全省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基础 ,现就做好 2025 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 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采取企业 自主评价、属地化管 理、省级备案的工作模式。备案条件和指标、备案工作流程、 企业信息填写、材料提交、审查确认要求等按照《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》( 苏民科协〔2020 〕5 号 ,以下简称 《 工作指引》 )规定执行。

企业对照《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》和《 工作指引 》有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,认为符合条件的在“ 江苏省民营科 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”进行注册 ,填写《企业注册登记表》《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》( 以下简称《 申请表》 ,样 式见附件 1)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。

企业在系统内上传的佐证材料须是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扫 描件。企业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、《江苏省发展民营 科技企业条例》 等有关要求 ,不得弄虚作假 ,确保所填报信息 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 ,并对所填报 的信息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 ,江苏省民营科技 企业备案工作推行“全流程无纸化、 申请资料精简化 ” ,实现 企业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 ,全面取消纸质材料要求 ,并进一步 精简证明资料。

2.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、集中备案的方 式 , 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( 网 址 :www.jssmykj.org.cn)全年受理企业注册、填报。2025年分三批次 集中受理 ,截止时间分别为:5 月 31 日 、8 月 31 日 、10 月 31 日 ,即 日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 自主选择备案批次 ,提交申请 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推荐单位通知为准。

3.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可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 ,在线提交审核意见 ,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提出备案意见 ,通过系统导出《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》 ( 样式见附件 2),正式行文( 一式两份)于每批次截止时间后 3 个工作 日 内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。

4. 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地方上报备案企业名单在江苏省 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公示 5 个工作 日 ,无异议的 ,纳入备案 范围 ,赋予备案编号 ,并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发布 , 颁发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统一印制的“ 江苏省民营科 技企业证书” ;有异议的, 由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处理。

5. 各地要切实提高组织程度 ,认真、高效地做好省民营科 技企业备案工作 ,严格申请条件和程序 ,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 作假 ,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。若企业备案过程中存在弄虚作 假行为 ,一经发现并查实 ,取消其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资格并 列入不良信用记录。

6. 各地要以贯彻《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》和民营 企业有关政策为契机 ,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, 加大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宣传动员 ,充分利用网站、 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,引导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 积极参与备案 ;加强对备案库企业的培育和支持 ,提升民营科 技企业研发和创新管理能力。

7.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 3 年 ,实行动态管理 。备案后每家收取证书印制工本费 50 元 ,为便于统计和开票 , 将通过在线系统收取。备案有效期结束后 ,可按照《 工作指引 》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 ,经审核、公示后符合条件的 , 取得新的备案编号。

备案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张楠  025-85580114

电子邮箱:jspstea@sina.com

地 址: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号F2栋5层

附    件 :

《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》( 附件1) 


《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》 附件2)


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 

2025 年 4 月 14 日